摘要: “五四憲法”是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具有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位置和效能。“五四憲法”以《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為基本,又是《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的成長,完成了從“立國安邦”向“治國安邦”的拓展。“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表現在文本及實在踐上。“八二憲法”以“五四憲法”為基本,賡續了“五四憲法”的基礎準繩與精力。進進新時期,我國在“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基本上豐盛了“治國理政”的新內在,構成了新時期經由過程憲法“治國理政”的新理念。“五四憲法”聯絡了“立國安邦”“治國安邦”“治國理政”憲法理念,其基礎精力曾經融進到新中國憲法成長的汗青過程之中,修養著新時期中國憲法實行。
要害詞: 五四憲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治國理政;憲法實行
引言
2024年是1954年《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五四憲法”)頒行70周年,是中華國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也是《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以下簡稱《配合綱要》)頒行75周年。從汗青頭緒上看,《配合綱要》為新中國成立供給了合法性基本,施展了姑且憲法的感化,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被稱為“立國安邦的總章程”。“五四憲法”于新中國成立5年之后頒行,與《配合綱要》和新中國扶植有著規范和實行的內涵聯繫關係。1包養網 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全票經由過程“五四憲法”,完成了從姑且憲法向正式憲法的改變,從憲法角度確立了新中國重新平易近主主義開端向社會主義的過渡。作為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憲法,“五四憲法”被視作國度的最基礎年夜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成為新中國扶植成長與社會變遷的主要憲法基本。從這個視角來看,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五四憲法”,凝集著新中國的國度和社會共鳴,表現了中國共產黨引導中國國民根據憲法停止國度扶植與社會成長的包養網 總綱要與總目的。“五四憲法”制訂和實行的汗青際遇深入地展示了“什么時辰器重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辰就國泰平易近安;什么時辰疏忽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時辰就國亂平易近怨”。[1]進進新時期,憲法在治國理政中施展越來越主要的感化,其不只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並且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配合綱要》、“五四憲法”與1982年《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八二憲法”)處于中華國民共和國的分歧汗青時代,“立國安邦”“治國安邦”與“治國理政”是中國共產黨在分歧汗青時代憲法不雅的分歧表述方法,其內涵精力是一脈相承的。是以,研討“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位置和效能,有助于我們從全體上掌握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的汗青演化,有助于深入懂得中國共產黨憲法不雅的汗青頭緒,有助于加強我們對于新時期中國憲法成長途徑的汗青自負與實際自負。
一、“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由來
“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存在著特定的汗青佈景與話語表達。經由過程對相干汗青佈景的梳理和闡明,我們可以探尋在制憲經過歷程中表現的中國共產黨的憲法不雅,為“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汗青位置供給學理支持。
(一)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提出及其寄義
依據辭典,“治國安包養 邦”一詞起首呈現在一首名為《猿聽經》的元曲之中,其基礎寄義是:管理國度,使之承平、安寧。這種思惟淵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代,傳統中國的儒家經典也主意“治國”“平全國”,并留下了豐盛的關于“治國安邦”的哲學思惟。例如,宋朝李綱在《議裴母笑著拍了拍她的手,然後看著遠處被秋天染紅的山巒,輕聲說道:“不管孩子多大,不管是不是親生的孩子,只要他不在國事》中寫道:“上有素定之謀,下無趨勢之惑,全國之事不難舉也。”其寄義是,治國安邦要事前斷定好年夜政方針,以便履行者履行時有章可循。[2]可以說,“治國安邦”是中華傳統文明的組成部門,在國度成長中發生了深遠的影響。“章程”一詞則指組織的規程或處事法式,也泛指各類軌制。我們說“五四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其基礎內在延續了中國文明的傳統,可是其價值理念和目的義務已產生本質性的變更。
學界凡是以為,“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提法源自毛澤東的闡述。從憲法史的頭緒看,毛澤東起首提出“憲法與立國安包養 邦”的關系命題。為了包管憲法草擬任務的順遂停止,1953年末,中共中心決議成立一個憲法草擬小組,其義務是為憲法草擬委員會供給可供會商、修正的憲法草案(初稿)。1953年12月26日,毛澤東在憲法草擬小組前去杭州的專列上指出:“治國,須有一部年夜法。我們此次往杭州,就是為了能集中精神做好這件立國安邦的年夜事。”[3]1949年6月14日,毛澤東在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一個集團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度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最基礎年夜法。用憲法如許一個最基礎年夜法的情勢,把國民平易近主和社會主義準繩固定上去,使全國國民有一條明白的軌道,使全國國民覺得有一條明白的明白的和對的的途徑可走,就可以進步全國國民的積極性。”[4]在這里,毛澤東提出“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的命題。[5]由此可見,固然毛澤東沒有直接提出包養網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命題,可是在“五四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毛澤東關于憲法的相干闡述,可以說構成了“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最後面孔。由于《配合綱要》作為“立國安邦”的姑且憲法已實行五年,并且“五四憲法”的制訂旨在為治國確立“安邦”的“年夜法”,所以這里毛澤東所說的“立國”現實上是指“治國”。“治國”中的“國”指“中華國民共和國”。“安邦”重在確立國度政權的符合法規性與合法性,構建一套同一的憲法次序。
總之,“五四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意味著,其是管理國度并使之承平安寧的最基礎規定、軌制。憲法在國度軌制系統和管理系統中居于最基礎位置,為國度管理供給規范指引和穩固預期。
(二)“治國安邦”與“立國安邦”的關系
固然毛澤東在憲法草擬經過歷程中曾應用“立國安邦”一詞,可是綜合“治國,須有一部年夜法”的語境來看,此時“治國安邦”更能顯示出“五四憲法”的時期定位,而“立國安邦”則更合適表達《配合綱要》的汗青位置。這種前后聯繫關係而又有分歧著重的表述表現了新中國成立時對“立國”與“制憲”關系的會商與掌握。
在近古代憲法發生之后,“立國”與“制憲”之間存在親密聯繫關係。世界列國凡是起首制訂一部憲法,為立國確認合法性與符合法規性基本,并勾畫國度管理的基礎準繩和政制架構。1949年,束縛戰鬥行將停止,在一個極新的政權行將樹立之際,制訂和實行一部調劑國度與社會生涯的憲法,尤為需要。汗青上,立國與第一部憲法的出生在時光上未必完整分歧。例如,法國在1789年法國年夜反動后經由過程《人權宣言》宣佈了新社會的出生,可是在兩年以后,即在1791年才正式頒行憲法。從某種意義上講,憲法的出生往往需求主客不雅方面的綜合前提,故有時辰比現實國度樹立要晚一些。由此看來,列國應依據本國現實公道地應對峙國與制憲的復雜情況。
中華國民共和國成立也面對著若何制憲的題目。在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共產黨現實上曾經停止了必定的憲法實行和實際摸索。例如,1931年經由過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綱領》、1941年經由過程的《陜甘寧邊區施政綱要》、1946年經由過程的《陜甘寧邊區憲法準繩》、1948年經由過程的《華北國民當局施政方針》等文件為全國性憲法制訂供給了實行經歷。特殊是《華北國民當局施政方針》是中共中心提出開端草擬憲法草案后構成的第一個憲法性文件,[6]在必定意義上為新中國制憲供給了必定實行基本。中共中心在1949年2月22日發布的《關于廢止公民黨〈六法全書〉和斷定束縛區司法準繩的唆使》(以下簡稱《唆使》)中指出:“在無產階層引導的以工農同盟為主體的國民平易近主專政的政權下,公民黨的《六法全書》應當廢止,國民的司法任務不克不及再以公民黨的《六法全書》作根據,而應當以國民的新的法令作根據,在國民新的法令還沒有體系地發布以前,則應當以共產黨的政策以及國民當局與國民束縛軍所已發布的各類綱要、法令、號令、條例、決定作根據。”[7]1949年3月31日,華北國民當局主席董必武簽訂華北國民當局訓令《廢止公民黨的六法全書及其一切革命法令》,[8]以呼應黨中心號令。正如《唆使》所指出的,中國共產黨在廢除舊法統之后就急切需求制訂和發布新法令。現實上,《唆使》發布后,中國共產黨即開端了樹立新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系統的初步任務。
但是,不成回避的題目是,新中國成立前夜的汗青周遭的狀況和前提招致無法經由過程普選發生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因此制憲所需要的社會基本、平易近主法式等各類前提尚不包養 齊全。這使得作為制憲權主體的國民客不雅上無法經由過程必定方法行使制憲權。在這種情形下,顛末反復衡量,中國共產黨決議采取“先綱要后憲法”的制憲方法。1949年經由過程的《配合綱要》作為平易近包養網 主協商開國的政治基本,固然非制憲權的正式行使,可是為新中國成立供給了合包養網 法性與符合法規性基本,故可被以為是“立國安邦”的總章程。在新中國成立以后,跟著國度扶植和管理的推動,社會構造和大眾需求疾速變更,《配合綱要》越來越不順應實際需求了。[9]“從一九五三年起,我國曾經依照社會主義的目的進進有打算的經濟扶植時代,是以,我們有完整的需要在配合綱要的基本上進步一個步驟。”[10]正如“五四憲法”序文所指出的:“這個憲法以1949年的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為基本,又是配合綱要的成長。”可以說,這一表述是對兩者關系的迷信、公道的界定。跟著中華國民共和國樹立,國度管理和扶植慢慢睜開,“五四憲法”在“立國安邦”基本上拓展出作為“治國安邦”總章程的基礎定位。
二、“五四憲法”作為治包養網 國安邦的總章程的規范基本
“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定位表現在其文本構成經過歷程和規范內在的事務之中。總體上,“五四憲法”的規范內在的事務兼具現實性與綱要性,表現了最基礎法和最高法的分歧面向,具有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規范基本。
(一)“五四憲法”規范內在的事務的現實性與綱要性
“五四憲法”的草擬已經參考了蘇聯和大家平易近平易近主國度的憲法,德國、法國等本錢主義國度的憲法以及中國舊有憲法,[11]可是毛澤東以為“五四憲法”必需從現時中國的現實動身,表現其“平易近族特點”,[12]“以現實為依據,不克不及憑空臆造”。[13]依照“五四憲法”制訂的汗青佈景,制憲所依據的社會現實包含:反帝、反封建、反權要本錢主義的國民平易近主反動成功,工人階層引導的以工農同盟為基本的國民平易近主國度曾經樹立并穩固,公民經濟恢復,社會主義改革正在慢慢體系地停止等。這指出了“五四憲法”在現實確認面向上的基礎特征。在此基本上,“五四憲法”“乃是對于一百多年以來中國國民反動斗爭的汗青經歷的總結,[14]也是對于中國近代關于憲法題目的汗青經歷的總結”,毛澤東將之回納為憲法草案“總結了經歷”的特色,[15]“五四憲法”由此構成了更為綜合、體系和穩固的現實性。例如,“五四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引導中國國民獲得了否決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權要本錢主義的國民反動的巨大成功等主要汗青成績,確認了國民平易近主國度性質、多種生孩子材料一切制并存等主要事項,確認了國民代表年夜會等國度機構以及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等國度軌制等現實性原因,并把實行經歷提煉為詳細的憲律例定,形塑了憲法的詳細現實性面向。
關于憲法能否需求有綱要性內在的事務,便是否需求為未來設置需求完成的國度義務,已經有分歧的看法。在反動依據地時代,我們黨對憲法與綱要的關系停止了實際摸索,力圖從中國現實動身詮釋斯年夜林的憲法實際“媽媽醒了嗎?”她輕聲問彩修。。例如,1946年5月14日,謝覺哉引述道:“綱要是說還沒有的工具,說應該在未來到達和爭奪的工具。憲法應該說已有的工具已到達和爭奪到了的工具。”[16]在《配合綱要》和“五四憲法”的制訂經過歷程中,經由過程憲法指明國度成長目的,堅持公道預期成為中國共產黨憲法不雅的主要構成部門。對此,毛澤東曾指出:“普通地說,法令是在現實之后,但在現實之前也有綱要性的。一九一八年蘇維埃俄羅斯憲法就有綱要性的。后頭一九三六年斯年夜林說,憲法只能認可現實,而不克不及搞綱要。我們草擬憲法阿誰時辰……我就同意列寧。我們這個憲法有兩部門,就是綱要性的。國度機構那些部門是現實,有些工具是未來的,好比三年夜改包養 革之類。”[17]從這個不雅點來看,盡管我國在持續完美《配合綱要》和制訂正式憲法兩個選項之間選擇了后者,可是現實上并未廢棄堅持最基礎法中的綱要性內在的事務。“五四憲法”序文規則:“從中華國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成,這是一個過渡時代。國度在過渡時代的總義務是慢慢完成國度的社會主義產業化,慢慢完成對農業、手產業和本錢主義工貿易的社會主義改革。”依照憲法初稿草擬小組的闡明,“憲法的基礎義務,就是要從國度的軌制、國度的權利和國民的權力等方面作出對的的合適汗青需求的規則,使國度在過渡時代的總義務的完成有法令上的包管。憲法草案的重要盡力,起首用在這個目標上”。[18]這意味著“五四憲法”并沒有廢棄表現綱要性,其在草擬時辰的重要目標就是完成過渡時代總義務。同時,我國憲法這種綱要性請求輻射到了“五四憲法”註釋之中。例如,第4條規則“中華國民共和國依附國度機關和社會氣力,經由過程社會主義產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革,包管慢慢覆滅抽剝軌制,樹立社會主義社會”;第7條第2款規則“國度維護一起配合社的財富,激勵、領導和輔助一起配合社經濟的成長,并且以成長生孩子一起配合為改革個別農業和個別手產業的重要途徑”;第8條第3款規則“國度對富農經濟采取限制和慢慢覆滅的政策”。“五四憲法”的綱要性內在的事務本質上表現了準繩性和機動性相聯合,[19]不單斷定了準繩性框架和基礎標的目的,並且為憲法實行留下了機動性空間。
總之,現實性與綱要性內在的事務配合組成了“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規范基本的兩個基礎正面。它們表白,“五四憲法”既有面向曩昔確認反動結果和社會現實的面向,也具有面向將來領導國度和社會成長的面向。
(二)“五四憲法”作為最基礎年夜法與“總章程”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與“憲法是國度的最基礎年夜法”之間具有親密聯絡接觸,這表現在黨和國度引導人的主要闡述中,并在實際上獲得支持。例如,前文所引毛澤東關于“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最基礎年夜法”的不雅點是新中國憲法史上較早關于二者關系的主要闡述。“五四憲法”具有規范性與綱要性二元屬性,其經由過程“總章程”這一“最基礎年夜法”使國度成長有明白和對的的途徑,連合國民,施展國民的積極性。憲法不只規則實際的平易近主現實,同時也要作為國度成長指南堅持需要的目的性,“憲法不往刻畫未來在社會主義社會完整建成以后的狀態,可是為了反應此刻的真正的情形,就必需反應正在實際生涯中產生著的變更以及這種變更所趨勢的目的”。[20]
改造開放以來,黨和國度引導人對“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均有分歧情勢的闡述。早在1978年3月1日,在“關于修正憲法的陳述”中,葉劍英指出:“我們的國度要年夜治,就要有治國的章程。新憲法就是新時代治國的總章程。”[21]在關于“八二憲法”草案的陳述中,彭真延續“憲法是治國的總章程”的汗青頭緒,指出憲法修正草案經由過程后“將成為我國新的汗青時代治國安邦的總章程”。[22]“八二憲法”公佈后,《國民日報》率先以“新時代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為題頒發社論,以為憲法是“保證社會主義古代化扶植的最基礎法”。[23]在學術界,孔令看較早發文誇大現行憲法“是我國國民扶植社會主義古代化強國的最基礎年夜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24]何華輝、鄧波合著的《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一本宣揚“八二憲法”的小冊子,書名中直接引述“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并以為“八二憲法”“符合國情、順乎民氣,是一部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長治久安的最基礎法”。[25]陳荷夫、吳家麟、許崇德、張晉藩等學者也撰文會商了“總章程”和“最基礎法”。[26]
在“總章程”和“最基礎法”的區分上,一些不雅點以為“總章程”與“最基礎法”是對憲法效能分歧面向的歸納綜合。“總章程”更多是憲法政治方面的特征,表現憲法是特定政治準繩的法令定奪,是主要的政治綱要和政治宣言,具有面向將來的綱要屬性。[27]“最基礎法”更多表現憲法的法令面向,表現憲法是國度法治系統的基礎,是社會主義法令系統的焦點,是立法、法律、司法的最基礎法令根據。[28]這種“最基礎法”與“總章程”的學理區分是有興趣義的,可是我們也要從全體上掌握“最基礎法”與“總章程”之間的內涵邏輯。現實上,“最基礎法”與“總章程”凡是并提的基礎緣由是二者普通都誇大憲法的內在的事務面向,即其內在的事務是最基礎的、需求保證實行的。
從憲法文本看,“五四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引導中國國民獲得了國民平易近主反動成功、新平易近主主義軌制樹立、地盤改造等成績的嚴重現實;明白了建成社會主義社會、慢慢完成社會主義改革以及其他外交交際等方面的基礎目的;確立了國民平易近主準繩、社會主義準繩等憲法基礎準繩;規則了國度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基礎軌制,構建了關于國度機構、國度構造、國度象征等的規范系統;規則了國民的基礎權力和任務。可以說,“五四憲法”確立了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度扶植、社會轉型等各方面的總體design,兼具綱要性和規范性,充足展示其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和“國度的最基礎法”兩個維度的效能。正如毛澤東在關于憲法草案的講話中指出的:“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最基礎年夜法。用憲法如許一個最基礎年夜法的情勢,把國民平易近主和社會主義準繩固定上去,使全國國民有一條明白的軌道,使全國國民覺得有一條明白的明白的和對的的途徑可走。”[29]在這種意義上,“五四憲法”是“總章程”與“最基礎法”的辯證同一。
(三)“五四憲法”的最高法令效率
“五四憲法”文本中沒有直接規則憲法具有最高法令效率,這在必定水平上激發了“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能否可以或許析出“五四憲法”的最高法屬性的題目。有不雅點以為“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反應了憲法的部門特征,可是具有“東西論”顏色。[30]“五四憲法”的重要目標在于過渡時代總義務的完成,這意味著憲法自己并不組成國度扶植的重要目標,也不具有本身自力的內涵價值,而是辦事實際需求的“無力兵器”。[31]這種不雅點在“五四憲法”的汗青際遇中似乎能取得必定的印證。但是,從“五四憲法”頒行前后的全體汗青來看,“五四憲法”的最高法屬性和最高法令效率在那時并非沒有被熟悉到。例如,在“五四憲法”草案的會商經過歷程中就有興趣見提出,良多條則都規則“國度按照法令”,那么憲法與法令能否牴觸?憲法和法令誰先誰后?[32]那時人們對憲法的基礎懂得是:憲法是國度的最基礎法,它是階層斗爭的產品和總結,是階層斗爭中階層氣力對照關系的表示,它是根據占有生孩子材料的階層的意志發明出來的,并且具有最高的法令包養網 效率。[33]例如,淺顯讀物出書社出書的《會商憲法草案對話》提出了憲法與其他法令的差別,即“憲法是最最基礎的法令,國度制訂法令,要依據憲律例定的準繩來制訂。也就是說,有了憲法,制訂此外法令,就有了依據。這就可以看出來,憲法是最最基礎的法令。不論什么法令、法則,假如違反憲法,那就必需作廢或許修正。從字面上講,憲法的‘憲’字就當‘法’字講,憲法就是法令的法令”。[34]
在“五四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有關憲法最高效率的會商并非沒有汗青根據。現實上,明白憲法具有最高法令效率的制憲權理念和學說在新中國成立以前就曾經構成。王世杰在1927年出書的《比擬憲法》中關于制憲權的周全先容就明白了制憲和立法的區分以及憲法效率高于法令。[35]顛末章淵若、周鯁生、費鞏、汪馥炎、錢端升等學者反復論證和普遍傳佈,制憲權與立法權的區分、憲法效率高于法令等制憲權實際早在1930年月的中國就初步構成。[36]現實上,在毛澤東在“五四憲法”初稿草擬經過歷程中所列需讀的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度憲法文本、中國舊有的憲法文本、本錢主義國度憲法文本等參考文獻中,就有文獻表現了憲法作為最高法的制憲權理念。可以說,中國共產黨引導國民制訂憲法的憲法不雅中包括了制憲權理念和相干學說的影響原因。例如,毛澤東指出:“五四憲法”草案“經由過程以后,全國國民每一小我都要履行,特殊是國度機關任務職員要帶頭履行,起首在座的列位要履行。不履行就是違背憲法”。[37]劉少奇也談道:“憲法是全部國民和一切國度機關都必需遵照的。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和處所各級國民代表年夜會的代表以及一切國度機關的任務職員,都是國民的勤務員,一切國度機關都是為國民辦事的機關,是以,他們在遵照憲法包養 和包管憲法的實行方面,就負有特殊的義務。”[38]“中國共產黨的黨員必需在遵照憲法和一切其他法令中起模范感化。一切共產黨員都要親密聯絡接觸群眾,同各平易近主黨派、同黨外的寬大群眾連合在一路,為憲法的實行而積極盡力。”[39]這些闡述指出憲法效率和實行請求是面向一切國民和組織的,也就意味著立法機關也需求遵從和實行憲法,依據憲法制訂法令。這就從憲法威望角度論證了憲法的最高法令效率。例如,“五四憲法”第18條規則:“一切國度機關任務職員必需盡忠國民平易近主軌制,遵從憲法和法令,盡力為國民辦事。”再如,第29條區分了憲法修正和法令制訂的法式請求,規則“憲法的修正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以全部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大都經由過程”。“法令和其他議案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以全部代表的過對折經由過程。”
從這個意義上講,盡管“五四憲法”的實行不盡善盡美,其有社會周遭的狀況、實行與理念等多方面緣由,但我們并不克不及當然地完整否認或許猜忌“五四憲法”具有的最高法令效率。
三、“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實行
“在“五四憲法”效率存續時代,我國不只依據憲法對內展開國度扶植,並且依據憲法鼎力展開對外運動,保護國度主權。“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汗青實行也表現在其與“八二憲法”的汗青連接之中,其基礎精力價值一直存在于我國憲法實行的全體汗青之中。
(一)依據“五四憲法”扶植新中國
“五四憲法”在制訂經過歷程中曾經構成了“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基礎定位,并且將“五四憲法”周全付諸履行是國度與社會的廣泛共鳴。在“五四憲法”頒行之后,黨和國度依據憲法穩固國民平易近主政權,慢慢變更舊軌制并樹立新軌制,沿著過渡時代總道路,集中精神慢慢完成國度的社會主義產業化,慢慢完成對農業、手產業和本錢主義工貿易的社會主義包養網 改革,慢慢構成政權穩固、經濟成長、各方面欣欣茂發的局勢,表現了“五四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的位置和效能。
在“五四憲法”頒行后,新中國依據憲法起首樹立了國度政權系統。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正式經由過程“五四憲法”。9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華國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同日,會議選舉第一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構成職員。選舉前,會議分歧經由過程主席團的提議:依據“五四憲法”第30條的規則,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是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選出的委員長1人、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和委員若干人構成的。會議經協商擬定副委員長的名額和委員的名額為:副委員長13人,委員65人。年夜會選舉劉少奇為委員長,選舉宋慶齡等13報酬副委員長,彭真為秘書長。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選舉發生了平易近族委員會、法案委員會、預算委員會、代表標準審查委員會。同日,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國度主席提名,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經由過程了中華國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構成職員的名單,并選舉或決議了新一屆國務院總理、最高國民法院院長、最高國民查察院查察長。經由過程上述的憲法實行,我國依據憲法基礎樹立了中心國度權利機關系統。
“五四憲法”成為樹立和塑造國度同一法令系統的基本。起首,這表現在依據憲法連接其頒行前后的法令、法則的規范效率。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在1954年9月26日經由過程的《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現行法令、法則持續有用的決定》指出:“一切自從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國民共和國樹立以來,由中心國民當局制訂、批準的現行法令、法則,除開同憲法相抵觸的以外,一概持續有用。”[40]這是新中國汗青上第一個觸及憲法與其他規范性文件之間的效率關系的決定,確認了憲法與法令的效率關系,同一了法令系統的效率判準,為穩固那時的社會關系、保護法令系統的同一性供給了主要基本。10月17日,毛澤東對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副委員長陳叔通提出的有關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的任務提出作了批語,追蹤關心了憲法與法令、條例若何堅持和諧的題目。[41]陳叔通在提出中提出,全國人年夜決議曩昔幾年公佈的法令和條例與憲法不相抵觸的都有用。但是,依據憲法的規則看,在中心和處所公佈包養 的法則中,有題目的不少。對這些有題目的法則,由全國人年夜處置仍是由當局處置,應加以明白。[42]其次,這表現在依據憲法推進立法任務慢慢睜開,并經由過程了幾部主要的法令,例如《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處所各級國民代表年夜會和處所國民委員會組織法》《國民法院組織法》《國民查察院組織法》。這些法令的制訂與履行,對于新樹立的國度政權系統的穩固和成長發生了積極的感化與影響。最后,這表現在依據憲法保證法令系統的實行與運轉。例如,1955年6月23日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由過程的《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說明法令題目的決定》規則:“一、凡關于法令、法則條則自己需求進一個步驟明白界線或作彌補規則的,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分辨停止說明或用法則加以規則。二、凡關于審訊經過歷程中若何詳細利用法令、法則的題目,由最高國民法院審訊委員會停止說明。”這現實上把憲律例定的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對法令的說明權詳細化,斷定清楚釋主體、前提、方法和范圍。同時,該決定依據法院的憲法位置,付與最高國民法院必定水平和范圍的說明權,為其行使司法說明權供給法令基本。如許就從兩個維度保證了法令系統實用和運轉的同一。此外,依據憲法,受權立法的情勢被拓展了。1955年7月30日經由過程的《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受權常務委員會制訂單行律例的決定》規則:“按照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第十九項的規則,受權常務委員會按照憲法的精力、依據現實的需求,當令地制訂部門性質的法令,即單行律例。”1959年4月28日經由過程的《第二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任務陳述的決定》規則:“為了順應社會主義改革和社會主義扶植工作成長的需求,年夜會受權常務委員會,在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休會時代包養 ,依據情形的成長和任務的需求,對現行法令中一些曾經不實用的條則,當令地加以修正,作出新的規則。”依據“五四憲法”樹立的法令系統,為穩固國民平易近主政權、清除反反動殘余權勢、穩固社會次序、恢復和成長經濟等施展了主要感化。
“五四憲法”成為增進經濟社會扶植的總的綱要與規范基本。可以說,“五四憲法”一方面延續了《配合綱要》“成長生孩子、繁華經濟”的方針,另一方面又融會了過渡時代總道路和總義務的基礎請求。依據“五四憲法”,我國確認并持續慢慢完成國度的社會主義產業化,慢慢完成對農業、手產業和本錢主義工貿易的社會主義改革。在“五四憲法”制訂以前的公民經濟構造中,公營經濟占19.1%,所有人全體經濟占1.5%,公私合營經濟占0.7%,私家本錢主義經濟占6.9%,個別經濟(重要是小農經濟)占71.8%。[43]到1956年末,過渡時代的總義務基礎完成,“在公民支出中,全平易近一切制經濟占32.2%,所有人全體一切制經濟占53.4%,公私合營經濟占7.3%,個別經濟占7.1%,本錢主義經濟曾經被覆滅。社會主義和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在公民支出的比重中已由1952年的21.3%上升為92.9%”。[44]經濟社會成長以憲法為基本慢慢變更,浮現出傑出的成長勢頭。
(二)依據“五四憲法”保護國度焦點好處
“五四憲法”在制訂經過歷程中帶有“國際性”,[45]即具有光鮮的國際面向和世界視野,是以在頒行之后,我國依據憲法展開國際來往和對外運動,不竭收回新中國的聲響和主意。這重要表現在“五四憲法”制訂頒行所發生的普遍國際性影響,以及依據“五四憲法”展開的對外運動中。
中國事世界上的年夜國,“五四憲法”是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其所采用的制憲形式和軌制設定,對國際社會和社會主義體系體例均有主要影響。毛澤東即光鮮指出:“這個憲法草案公布以后,在國際上會不會產生影響?在平易近主陣營中,在本錢主義國度中,城市產生影響。”[46]劉少奇在憲法草案陳述中專門就憲法能夠發生的國際影響指出:“我們的憲法曾經把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最基礎方針規則上去,這個方針就是要為世界戰爭和人類提高的高尚目標而盡力。”[47]
早在“五四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當局主管的出書機構就曾經組織翻譯憲法草案,包養 在1954年6月15日翻譯完成了草案英譯本,[48]1955年由外文出書社出書了英文、法文、俄文、德文、日文等版本。“五四憲法”的國際傳佈獲得了世界列國友愛人士和組織的積極回應。這些回應刊載于蘇聯各報、越南《國民報》、[49]朝鮮《休息消息》、波蘭《國民論壇報》、保加利亞《工人工作報》、捷克斯洛伐克《白色權力報》、蒙古《真諦報》、阿爾巴尼亞《國民之聲報》等。例如,捷克斯洛伐克《白色權力報》評論以為:“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表現了中國寬大國民群眾持久的愿看,由於它記載了中國國民持久的斗爭的結果,表現了由于中國國民反動的成功而發生的一切最基礎變更。同時,這部憲法也是一個具有國際意義的汗青性文件。”蒙古的《真諦報》社論指出:“具有汗青意義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的經由過程,保證了中國國民反動成功的巨大結果。同時,中華國民共和國的憲法的經由過程也是具有世界意義的一件年夜事。千百萬中國國民所取得的成績是巨大的,中國國民經由過程了本身的憲法也是全部提高人類的一件年夜喪事。”[50]
“五四憲法”不只確認了中國同蘇聯和大家平易近平易近主國度的友情,並且在國際次序中確立了戰爭共處五項準繩,規則了依據同等、互利、相互尊敬主權和國土完全的準繩同任何國度樹立成長交際關系。這意味著“五四憲法”將中國視為世界的中國,為世界戰爭和人類提高的高尚目標而盡力的中國。依據“五四憲法”的基礎交際政策方針和理念,新中國妥當處置了與緬甸、尼泊爾、蒙古等周邊國度的鴻溝題目。1955年,周恩來率團餐與加入印尼萬隆會議,在戰爭共處五項準繩的基本上提出“求同存異”的基礎方針,成為《亞非會議結合公報》的主要構成內在的事務。在“五四憲法”實行時代,中華國民共和國當局在1971年作為中國獨一符合法規代表重返結合國,新中國恢復在結合國的符合法規席位。
臺灣題目是中華國民共和國對外關系的焦點題目。依據“五四憲法”,凡與中華國民共和國建交者均須認可中華國民共和國事代表中國的獨一符合法規當局。1955年5月13日,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初次公然提出戰爭束縛臺灣的主意,其指出:“中國國民束縛臺灣有兩種能夠的方法,即戰鬥的方法與戰爭的方法,中國國民愿意在能夠的前提下,爭奪用戰爭包養網 的方法束縛臺灣。”[51]1971年5月26日,中共中心包養 擬定《中心政治局關于中美談判的陳述》,提出主僕二人對視了半晌後,藍玉華走出屋子,來到門外的院子裡。果然,在院子左邊的一棵樹下,她看到了自己的丈夫,汗如雨中美談判的八點方針,方針包含:中國當局和國民果斷否決停止“兩個中國”或許“一中一臺”的運動;美國欲同中國建交,必需認可中華國民共和國事代表中國的獨一符合法規當局。[52]針對美國當局在1971年8月向結合國提出的“雙重代表權”的提案,我國交際部頒發講明誇大只要一個中國,即中華國民共和國。臺灣是中國國土不成朋分的一部門,是中國的一個省,在第二次世界年夜戰后曾經回回中國。中華國民共和國當局果斷否決“兩個中國”“一中一臺”或任何其他相似的設定,也否決“臺灣位置待定”的說法。[53]在1974年,中共中心決議建立由12人構成的全國人年夜臺灣省代表團,從第四屆全國人年夜開端建立臺灣省代表團,加強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的合法性基本。依據那時對臺政策面對的國際外周遭的狀況,中共中心開端斟酌若何以“五四憲法”為基本,施展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在國度同一中的感化,以強化國度同一的憲法基本。
(三)“五四憲法”對“八二憲法”的影響
1982年11月26日,時任憲法修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真在“八二憲法”修正草案陳述中說:“這個憲法修正草案繼續和成長了一九五四年憲法的基礎準繩,充足重視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成長的豐盛經歷,也留意汲取國際的經歷;既斟酌到以後的實際,又斟酌到成長的遠景。”[54]這指出了“五四憲法”與“八二憲法”之間存在主要的頭緒聯繫關係。在1982年憲法修正時,呈現了若何選擇憲法修正基本的題目。由于1978年《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七八憲法”)“難以作為修正的基本”,[55]故憲法修正委員會綜合研討了既往的憲法文本與實行,以為可以將“五四憲法”作為憲法修正的基本。來由重要包含1954年憲律例定的基礎準繩比擬合適,可以防止不用要的爭辯,有利于加速完成義務。[56]這一以“五四憲法”為憲法修正基本的看法取得了中共中心的批准。[57]在腳踏實地的平易近主迷信精力指引下,“八二憲法”的文本草擬經過歷程充足尊敬了我國憲法的成長汗青,“五四憲法”終極被選擇作為憲法修正的基本。現實上,不只在內在的事務上,並且在憲法修正的法式機制上,“八二憲法”都深受“五四憲法”影響。
從文本內在的事務上看,“五四憲法”中的一些主要準繩在“八二憲法”中獲得恢復,并依據國度生涯的變更取得新的內在。據統計,在“八二憲法”最後公佈的138條條則中,和“五四憲法”條則雷同和類似的加在一路共98條。在本質內在的事務上,“五四憲法”正式、完全地樹立了中華國民共和國的國度基礎軌制,建構了國民與國度的憲法關系,完美了政治、經濟、文明與社會軌制,并為新憲法次序的構成供給了同一根據。在文本構造情勢上,“八二憲法”沿用了“五四憲法”的“序文”和“總綱”“國度機構”“國民的基礎權力和任務”“國旗、國徽和首都”四章內在的事務的構造編製,可是將第二章與第三章的次序調劑,更好地輿順了國民與國度的關系。可以說,“五四憲法”奠基了我國憲法管理體系體例的基礎框架與成長形式。作為對“五四憲法”的繼續和成長,“八二憲法”的修正與實行深入包含了“五四憲法”的進獻,明天的中國特點社會主義法治實行也包含著昔時制憲者們的聰明。[58]
從憲法修正法式上看,那時的“七八憲法”僅規則了全國人年夜行使“修正憲法”的權柄,可是對于憲法修正草案的提出、審議、經由過程法式等均無明文規則。絕對來說,“五四憲法”中對憲法修正法式規則較為完全,可是在1975年憲法修正時被刪除。在“七八憲法”沒有明白規則修憲法式的情形下,憲法修正法式的選擇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政治定奪。“五四憲法”第29條規則:“憲法的修正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以全部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大都經由過程。”這一規則為“八二憲法”修正供給了詳細修憲法式。
四、不竭豐盛“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內在
進進新時期,包養 中國憲法成長進進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是國度的最基礎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令位置、法令威望、法令效率,具有最基礎性、全局性、穩固性、持久性。”[59]“我國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需表現黨和國民工作的汗青提高,必需跟著黨引導國民扶包養 植中國特點社會主義實行的成長而不竭完美成長。”[60]習近平總書記的闡述付與了憲法新的時期內在的事務,誇大了憲法在黨的引導和國度管理中的主要位置和感化,[61]將憲法定位為“國度的最基礎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明白了“憲法在國度軌制系統和管理系統中極為主要的位置,以及在國度有用管理方面無可替換的價值”。[62]在相當長一段時代內,“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一向是對憲法效能的經典歸納綜合,而在新時期,憲法的內在不竭變遷,憲法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還成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63]新中國憲法成長過程闡明,憲法要堅持性命力,必需不竭與時俱進,不竭豐盛憲法內在。從70年前毛澤東提出“立國安邦”,到“八二憲法”的“治國安邦”,再到新時期憲法作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表現了黨對分歧時代憲法成長紀律的熟悉,它們不克不及被懂得為彼此更替。可以說,憲法作為“總章程”與憲法作為“最基礎法”具有內涵的融貫性。作為“總章程”,憲法確認了國度領導思惟、最基礎義務和奮斗目的,指明國度成長標的目的;作為“最基礎法”,憲法是法治系統的基本,具有最高的法令效率。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在首都各界留包養 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三十周年年夜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國現行憲法可以追溯到一九四九年具有姑且憲法感化的《中國國民政治包養 協商會議配合綱要》和一九五四年一屆全國人年夜一次會議經由過程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64]這指出了憲法汗青具有聯繫關係性、持續性和全體性。從《配合綱要》到“五四憲法”,再到“八二憲法”及其修正完美經過歷程,開眼睛看看在你兒媳婦那裡,媽媽。”表現了中國共產黨不竭深化對憲法成長的紀律性熟悉。
2022年12月20日,為留念“八二憲法”公布實施40周年,習近平總書記頒發簽名文章《譜寫新時期中國憲法實行新篇章——留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40周年》,體系總結了“八二憲法”實行40年來獲得的嚴重成效和經歷,指出了新時期周全貫徹實行憲法,健全包管憲法周全實行的軌制系統的詳細請求。[65]充足施展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最基礎法感化,最焦點的要素是保持依憲治國、依憲在朝。依憲治國、依憲在朝是憲法管理的基礎方法,憲律例定、憲法準繩與憲法精力要在治國理政全經過歷程中獲得表現,治國理政要被歸入憲法軌道。“我們黨方法導國民保持和成長中國特點社會主義,必需根據憲法這個總章程治國理政,完成黨和國度工作的長治久安。”[66]同時,要善于應用憲法方法應對治國理政中的新風險、新挑釁,充足估計這些風險挑釁的嚴重性和復雜性,強化憲法穩預期效能,實在保護憲法的最基礎法和最高法位置,善于應用憲法思想和憲法方法,處理社會實行中的各類憲法題目。包養
總之,在扶植中國特點社會主義的新時期,憲法效能要面向“治國理政”的時期任務,充足完成和施展“治國理政的總章程”的憲法位置和感化,構建依憲治國、依憲在朝的詳細機制,把我國憲法的軌制上風轉化為強盛的國度管理效能,推進國度管理系統和管理才能的古代化,以中國式古代化不竭知足國民群眾對美妙生涯的等待。
結語
新中國憲法的汗青和汗青中的憲法具有全體性和持續性,憲法變遷一直貫串于國度和社會生涯之中。“五四憲法”以《配合綱要》為基本并成長了《配合綱要》斷定的準繩與軌制,使“立國安邦的總章程”拓展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豐盛了“治國安邦”的內在。“五四憲法”的準繩和精力深入影響了“八二憲法”的修正及其變遷,并在實行中構成了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治國理政的總章程”的理念,使憲法成為“周全依法治國的總根據”。“五四憲法”的汗青際遇明示,憲法實行和憲法監視相反相成,憲律例范與社會實際交互影響,要保證周全貫徹實行憲法,保持在憲法軌道上推進國度管理,建立憲法威望,堅持憲法的“平易近族性”與“國際性”,充足施展憲法在周全依法治國中的最基礎法感化。
注釋:
[1]習近平:《周全推動依法治國事一項持久而嚴重的汗青義務》(二O一七年蒲月三日),載習近平:《論保持周全依法治國》,中心文獻出書社2020年版,第170-171頁。
[2]拜見吳禮權編著:《治國安邦》,暨南年夜學出書社2014年版,第52頁。
[3]杭州五四憲法汗青材料研討會、“五四憲法”汗青材料擺設館編著:《毛澤東在杭州的77天: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出生記》,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1頁;蕭心力主編:《毛澤東與共和國嚴重汗青事務》,國民出書社2001年版,第124頁。
[4]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毛澤東文集》(第6卷),國民出書社1999年版,第328頁。
[5]有學者以為,毛澤東提出“總章程”的汗青源流是“因在他早年組織新平易近學會時親身草擬過學術章程”。拜見徐明顯:《國民立憲思惟探原》,山東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版,媒介第6頁。
[6]依據中共中心決議,林伯渠倡議成立憲法研討會,由謝覺哉、何思敬等7人擔任草擬新平易近主主義憲法,并于1947年1月開端草擬全國性憲法草案。拜見謝覺哉:《謝覺哉日誌》(下卷),國民出書社1984年版,第869-870頁;《中心法令委員會任務陳述》,載中心檔案館等編:《中共中心在西柏坡》,海天出書社1998年版,第730頁。
[7]《中共中心關于廢止公民黨《六法全書》和斷定束縛區司法準繩包養網 的唆使》,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建黨以來主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2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1年版,第154-155頁。
[8]拜見《廢止公民黨的六法全書及其一切革命法令》,載《董必武法學文集》,法令出書社2001年版,第14-16頁。
[9]《國民日報》1953年除夕社論提出,將召開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經由過程國度憲法和國度扶植打算作為年度三年夜義務,特殊指出:“在曩昔三年多的時光中,由于停止宏大的社會政治改造和經濟恢復的任務,履行國民代表年夜會軌制的前提還不具有,我國采取了由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部會議代行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權柄……同時,由于還沒有制訂憲法,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臨時取代了憲法的一部門感化。這些在曩昔是包養網 完整需要的并且完成了汗青義務的過渡的措施,曾經不合適此刻扶植時代的需求了。”《迎接一九五三年的巨大義務》,《國民日報》1953年1月1日,第1版。
[10]劉少奇:《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陳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包養網 、中心檔案館編:《開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8年版,第366-367頁。
[11]拜見韓年夜元:《1954年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第2版),法令出書社2022年版,第129-132頁。
[12]拜見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3頁。
[13]拜見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逢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3年版,第320頁。
[14]劉少奇:《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陳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開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8年版,第361-362頁。
[15]拜見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0頁。
[16]謝覺哉:《謝覺哉日誌》(下卷),國民出書社1984年版,第921頁。
[17]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逢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3年版,第322頁。
[18]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逢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3年版,第322頁。
[19]毛澤東在評論“五四憲法”草案時說:“這個憲法草案所以獲得大師擁戴,大師所以說它好,就是由於有這兩條:一條是對的地適當地總結了經歷,一條是對的地適當地聯合了準繩性和機動性。”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2頁。
[20]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編:《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材料匯編》,中公民主法制出書社1990年版,第180-181頁。
[21]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編:《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材料匯編》,中公民主法制出書社1990年版,第136頁。
[22]拜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編:《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材料匯編》,中公民主法制出書社1990年版,第119頁。
[23]彭真在現行憲法草案陳述中提出,現行憲法“將成為我國新的汗青時代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彭真:《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修正草案的陳述》,載《彭真文選(一九四一—一九九O)》,國民出書社1991年版,第462頁。《國民日報》社論應用了這個表述。拜見《新時代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國民日報》1982年12月5日,第5版。在1992年12月4日,時任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委員長喬石在首都留念憲法公佈十周年年夜會上頒發講話時指出:“憲法是我國新的汗青時代治國安邦的基礎。”喬石:《在首都留念憲法公佈十周年年夜會上的講話》,《國民日報》1992年12月5日,第3版。
[24]孔令看:《新憲法保證國民的人格莊嚴不受侵略》,《法學》1982年第12期,第7頁。
[25]何華輝、鄧波:《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新憲法講話》,武漢年夜學出書社1983年版,第146頁。
[26]拜見陳荷夫:《略論新憲法的特色》,《進修與研討》1983年第4期,第22-24頁;吳家麟:《一部有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憲法》,《寧夏社會迷信》1983年第1期,第6-13頁;許崇德:《論新憲法對我國機構改造的積極感化》,《中國政法年夜學學報》1983年第3期,第20頁;張晉藩:《鑒古明今遵憲遵法》,《中國政法年夜學學報》1983年第3期,第19-24頁。
[27]拜見王旭:《依憲治國的中國邏輯》,《中外法學》2021年第5期,第1132頁;翟國強:《中國憲法實行的實際邏輯與實行成長》,《法學論壇》2018年第5期,第18頁。
[28]拜見翟國強:《中國憲法實行的實際邏輯與實行成長》,《法學論壇》2018年第5期,第18頁。
[29]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包養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3頁。
[30]拜見焦洪昌:《“國度尊敬和保證人權”的包養網 憲法剖析》,《中法律王法公法學》2004年第3期,第44-51頁。
[31]拜見苗連營:《中國“憲法實包養網 行”的話語系統與演化頭緒》,《中法律王法公法學》2021第3期,第70頁。
[32]拜見韓年夜元:《1954年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第2版),法令出書社2022年版,第244頁。
[33]拜見韓年夜元:《1954年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第2版),法令出書社2022年版,第461頁。
[34]北京國民播送電臺編纂部編:《會商憲法草案對話》,淺顯讀物出書社1954年版,第4-5頁。
[35]拜見韓年夜元:《1954年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第2版),法令出書社2022年版,第50頁。
[36]拜見韓年夜元:《1954年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第2版),法令出書社2022年版,第59頁。
[37]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3頁。
[38]劉少奇:《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陳述》,“我知道一些,但我不擅長。”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開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8年版,第391-392頁。
[39]劉少奇:《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陳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開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08年版,第392頁。
[40]《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現行法令、法則持續有用的決定》,《國民日報》1954年9月27日,第1版。
[41]拜見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252頁。
[42]拜見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252-253頁。
[43]拜見楊忠虎、敖海波:《中華國民共和國經濟史(1949.10-1993)》,陜西游玩出書社1994年版,第48頁。
[44]李芳:《新中國憲法保證非私有制經濟的汗青變遷》,《經濟題目摸索》2009年第4期,第29頁。
[45]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153頁。
[46]毛澤東:《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毛澤東文集》(第6卷),國民出書社1999年版,第328頁。
[47]劉少奇:《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包養網 草案的陳述》,《國民日報》1954年9月16日,第3版。
[48]拜見戴延年、陳日濃編:《中國外文局五十年年夜事記》,新星出書社1999年版,第46頁。
[49]拜見《蘇聯各報頒發社論慶祝我國憲法,越南“國民報”著論慶祝我國國民代表年夜會會議》,《國民日報》1949年9月22日,第4版。
[50]拜見《大家平易近平易近主國度報紙贊揚我國憲法》,《國民日報》1954年9月26日,第1版。
[51]周恩來:《關于亞非會議的陳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開國以來周恩來文稿》(第12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8年版,第229頁。
[52]拜見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下卷),中心文獻出書社2007年版,第458頁。
[53]拜見《中華國民共和國交際部講明》,《國民日報》1971年8月21日,第1版。
[54]《彭真文選(一九四一——一九九O年)》,國民出書社1991年版,第439頁。
[55]拜見王漢斌:《王漢斌訪談錄:親歷新時代社會主義平易近主法制扶植》,中公民主法制出書社2012年版,第65頁。
[56]拜見《彭真傳》編寫組:《彭真傳》(第4卷),中心文獻出書社2012年版,第1440頁。
[57]拜見王漢斌:《王漢斌訪談錄:親歷新時代社會主義平易近主法制扶植》,中公民主法制出書社2012年版,第65頁。
[58]拜見韓年夜元、于文豪:《從“五四憲法”到“八二憲法”:對話中國憲法變遷》,《法治古代化研討》2022年第6期,第7-8頁。
[59]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留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三十周年年夜會上的講話》(二O一二年十仲春四日),載習近平:《論保持周全依法治國》,中心文獻出書社2020年版,第10頁。
[60]習近平:《關于我國憲法和推動依法治國》(二O一八年仲春二十四日),載習近平:《論保持周全依法治國》,中心文獻出書社2020年版,第213頁。
[61]拜見張文顯:《習近平法治思惟的實際系統》,《法制與社會成長》2021年第1期,第40頁。
[62]張文顯:《深入掌握保持依憲治國、依憲在朝的汗青邏輯、實際邏輯和實行邏輯》,《古代法學》2022年第5期,第10頁。
[63]拜見苗連營:《新時期中國憲法實際的焦點命題及其哲學底蘊》,《政法論壇》2022年第4期,第15頁。
[64]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留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三十周年年夜會上的講話》(二O一二年十仲春四日),載習近平:《論保持周全依法治國》,中心文獻出書社2020年版包養 ,第7頁。
[65]拜見習近平:《譜寫新時期中國憲法實行新篇章-留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40周年》,《國民日報》2022年12月20日,第1版。
[66]《習近平法治思惟概論》編寫組:《習近平法治思惟概論》,高級教導出書社2021年版,第130頁。
作者簡介:法學博士,中國國民年夜學法學院傳授。
起源:《法制與社會成長》2024年第5期。